医保新变化要点
重点举措:
1. 完善政策措施
- 进一步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
- 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挂钩。
-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及在定点机构的自付费用。
- 建立对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每次提高限额不低于1000元。
- 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
2. 优化管理服务
- 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 每年9月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活动。
- 简化新生儿参保流程,推广集成化办理服务。
- 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
3. 强化部门协同
- 明确各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职责。
- 推动信息共享,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发展。
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平稳实施。
- 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即将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正式进入“2时代”。
- 将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点
- 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
-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
- 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
行业内反应
- 下调预定利率是从保险负债端压降成本、防范风险的必要举措。
- 将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将建立起长效机制,提高行业负债成本的弹性。
建立长效机制
- 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
- 达到触发条件后,各保险公司需按照市场化原则调整产品定价。
“1+N”工作方案
- 各公司需组建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牵头的工作专班。
- 形成“1+N”工作方案,即围绕下调产品预定利率这一专项工作,分解细化任务。
- 强化“报行合一”,加强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管理。
- 强化销售行为管理,防止误导销售。
影响预估
- 预计市场主体在产品切换过程中仍会有“炒停售”现象,但整体保费预计保持平稳增长。
- 保险公司需做好压力测试,防范利差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