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问过我,失信人在失信名单上待满两年后,到底会有什么变化?今天我就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首先得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两年,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情节,或者有多项失信行为,期限还能延长一到三年。所以两年到期后会不会有变化,核心看有没有履行义务。
要是你已经把生效法律文书里的义务全部履行完了,不管到期没到期,都可以主动向执行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核实后,会按规定流程处理,移出名单。这时候之前的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受限这些措施就会解除。
如果还没履行义务,满两年后也不会自动移出。法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延长失信期限还是继续保留。这时候限制措施依然有效,不会因为时间到了就自动消失。
还有一点要注意,就算移出失信名单,相关的执行记录可能还会在个人征信报告里保留一段时间,但这和失信名单的限制是两回事,不会影响你正常的出行和消费。
想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尽快履行全部义务。要是暂时没能力,也可以尝试和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按协议履行后再向法院申请移出,这也是可行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