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相关知识
2019-05-22 2081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本期内容分析:

1、失业保险的参保条件和缴费标准

2、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和所需资料

3、失业保险的领取金额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失业保险的参保条件和缴费标准

1、参保条件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2、如何参保

符合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群体,其所在企业或者单位需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强制为其职工办理失业保险。

3、缴费标准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和所需资料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第1点比较好理解,需要注意第2点与第3点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终止

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包括过失性辞退与无过失性辞退及经济型裁员(如企业破产重整、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需要裁员的情况。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单位未及时或足额给付工资、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等情况。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是指:有求职意向,失业保险金领取人需要到当地职介所办理登记,标明自身有求职意向,如果有工作推荐,还需要参加技能培训。

2、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申领表》,并出示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三、失业保险的领取金额和其他情形

1、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每月领取的金额要根据所在地的标准来确定,通常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90%,在领取月份上,有以下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其它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2)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向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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