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严禁投放共享电动车!已投放企业3天内必须回收,逾期严惩
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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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发布通告禁止在全市范围内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要求已违规投放的企业在3日内回收车辆,逾期将依法处置。通告指出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230万辆,共享电动车与共享单车服务模式重叠,当前不鼓励发展租赁电动自行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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