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很多人对老赖的相关规定有误解,经常有人问我,是不是老赖只要挺过两年就没事了?今天我就来好好说说这个问题,避免大家踩坑。

首先,得明确一点:老赖挺过两年就没事了,这种说法完全不对。很多人可能混淆了诉讼时效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但这和老赖是否不用承担责任是两回事。就算过了诉讼时效,债务本身还是存在的,债权人依然可以找债务人要债。
另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也不是固定的两年。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两年,但如果有妨碍、抗拒执行或者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期限可以延长一到三年。也就是说,不是挺过两年就自动解除的。
还有,就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到了,解除了相关限制,债务还是存在的。只要债权人没有放弃债权,债务人依然需要偿还欠款。如果之后债务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债权人还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那如果成了失信被执行人,该怎么做才能解除呢?最直接的方法是履行全部义务,还清欠款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名单。如果暂时没能力全部偿还,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让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主动向法院说明情况,提供财产状况证明,请求酌情处理。
最后提醒大家,别抱着挺过两年就没事的侥幸心理。成为老赖会影响日常生活,比如限制高消费,还可能影响家人。有债务问题最好积极面对,和债权人沟通解决,不要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