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人在后台问我,老赖是不是一辈子都翻不了身?每次听到这个问题,我都觉得有必要把事情掰扯清楚——法律上的老赖和咱们平时说的欠钱不还,根本不是一回事,更谈不上终身这两个字。今天就以我这些年接触信贷纠纷的经验,好好聊聊失信被执行人到底是不是终身的。
咱们先明确一个概念,法律上没有老赖这个词,准确的说法是失信被执行人。简单说,就是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的人。民间叫老赖,但法律上有严格的认定标准,不是说欠了钱还不上就叫老赖,得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才算。这点先搞清楚,才不会把暂时没钱还和故意不还混为一谈。
那纳入失信名单后,会一直背着这个身份吗?很多人觉得一旦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就永远是老赖了,其实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名单的期限一般是2年。要是有暴力抗拒执行、恶意转移财产、伪造证据这些情节严重的情况,法院可以延长1到3年,但就算延长,最长也不会超过5年。所以从期限上来说,就不是终身的。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问,那怎么才能从失信名单里出来呢?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把欠的钱还了——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这些,全部履行完毕后,拿着还款凭证去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核实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要是暂时没能力一次性还清,也可以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也就是债权人)协商,比如分期还款,双方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对方同意的话,也能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另外,如果法院后来发现当初纳入失信名单有误,或者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比如因为重病、残疾导致长期没有收入来源),也会依法删除。
不过得提醒一句,从失信名单里出来,不代表信用污点就彻底消失了。你的逾期记录、被执行记录这些,还是会按规定保留在征信报告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不良信息会保留5年,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算。但这和老赖身份是两码事,失信名单解除后,像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这些高消费限制就会解除,也不会再被公开曝光个人信息了。
所以说到底,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不是终身的。法律设置失信名单,目的是督促履行债务,而不是一棍子打死。最怕的是有些人觉得反正已经是老赖了,破罐子破摔,拖着不处理,那才真的可能让自己长期受限。只要积极面对,该还的还,该协商的协商,履行完义务或者符合解除条件,就能从失信名单里出来,重新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