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
失业保险金是社保中的失业保险在参保人失业之后,由相关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一般需要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才能领取,而且有时间限制:若累计缴费满一年但不满两年,则可领取四个月,此后每增加一个缴费年限,可多领两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而失业补助金则是为特定失业人员发放补助的政策,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一般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之后,但是却仍旧未能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群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