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5、被保险人醉酒;
6、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服用影响行为能力的相关药品或受管制的药品;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
9、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伤口感染者除外),或被保险人中暑、猝死、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10、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11、被保险人因接受检查、麻醉、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事故;
12、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13、任何生物、化学、原子武器、原子能或核能爆炸、辐射或污染。
亮点一:意外身故保额最高50万,意外医疗最高达到5万
亮点二:意外医疗,100元免赔,报销80%
医疗报销比例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