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贵人寿大麦慧选定海柱定期寿险
1、所属公司
华贵人寿
2、产品特色
市面上有不少的定期寿险产品,华贵人寿凭借大麦定寿,在定寿市场上打出了名号,大麦系列作为旗舰型产品,前后推出大麦、大麦2.0、大麦2021等。大麦慧选定海柱定期寿险,最短的为20年,最长的为保至80岁,除了常见的身故、全残保险金,还有航空、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18-60岁
缴费方式:趸/5/10/20/30年交,至60岁
保险期限:20/30年,至60/65/70/75/80周岁
等待期:90天
投保职业:1-6类
一、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内(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航空、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高速动车组列车、普通动车组列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因该意外宋体 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在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可选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且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4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不含)之前,本公司在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特别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且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的父亲生存且年满 70 周岁,本公司在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赡养父亲关爱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且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的母亲生存且年满 70 周岁,本公司在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赡养母亲关爱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 10 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在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