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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臻逸两全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时间:2019-02-16 15:51:50

阳光人寿臻逸两全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所属公司
  • 阳光保险

产品特色
  • 多达100种疾病的全面保障,30种轻症重疾,70种重大疾病,5组轻症重疾多次赔付。

  • 重疾轻症分别赔付,累计给付五次为限,且每组轻症重疾最多给付一次轻症重疾保险金

  • 轻症重疾保费豁免未交保费,满期返还105%的累计已交保费

产品信息
  • 投保年龄:0-60周岁

  • 交费期限:5年、10年、20年

  • 保障期限:至70/80周岁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身故时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3)身故时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指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合同交费年数)乘以合同的年交保险费。合同“年交保险费”指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 满期保险金

  • 若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05%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确诊时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同时符合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及重大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轻症重疾保险金

  • 若在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30种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确诊时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 轻症豁免保费

  • 若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 想买【阳光人寿臻逸两全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但是不知道好不好?

    重疾险要求轻重疾病保障全面,高发轻疾定义宽松,一定预算下能买足保额,最好是买到30万以上;医疗险,要求续保宽松,疾病或意外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经常开车预算小可以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费能力强可以考虑长期意外,不担心中断;理财产品看预期收益和经营情况,不要盯着怎么返还或返还多少,看现金价值和生存总利益。免费预约顾问了解产品优缺点>>

  • 想买【阳光人寿臻逸两全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但是担心理赔不了怎么办?

    买保险不带病投保,有病史如实告知,另外也要买全保险,发生风险及时报案就可以,另外重疾险留意疾病定义,医疗险留意免赔及续保条款。预约顾问了解理赔小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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