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判例:电子产品拆封后仍可七天退货,商家规则不合规就无效!
2025-04-21
消费者顾女士网购投影仪后因质量问题及使用体验问题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商家以商品已拆封、激活后价值贬损为由拒绝退款。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在显著位置提示退货规则,且投影仪不属于法定例外商品,最终判决商家退款。案件强调商家需合规告知退货政策,不得随意扩大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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