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严令禁止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限期回收车辆
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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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发布通告,禁止全市范围内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要求已违规投放的企业在3日内回收车辆,逾期将依法处置。通告指出,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230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与共享单车服务模式相近,但现阶段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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