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涉诉被判赔偿329万元 公司称无重大影响 新疆振兴板块影响有限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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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全能源)收到法院一审重审判决,需赔偿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合计329.71万元(含厂房租金、人员薪酬损失及律师费),案件受理费部分由公司负担1.67万元。公司表示该判决金额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及当期、未来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判决尚处上诉期未生效,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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