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力推境外机构债券回购开放 证券行业流动性与国际化双提升
2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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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含质押式和买断式),采用国际通行的标的债券过户模式,并设12个月过渡期。此举旨在提升人民币债券流动性和吸引力,促进市场国际化,境外机构持债及交易数据显示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将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助力证券行业债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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