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内容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此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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