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说明1
2025-04-0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76.0951%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符合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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