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5-04-0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说明,确认在发行股份购买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76.0951%股权的交易中,仅聘请了长城证券、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所有聘请行为均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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