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8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此次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表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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