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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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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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报告、担保议案、综合授信额度议案、关联交易预计、大额减值准备计提和未弥补亏损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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