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对水泥作出保障措施初裁,临时措施不适用于中国
2025-02-28
菲律宾贸工部发布行政令,对水泥产品实施临时保障措施,涉案产品包括普通硅酸盐水泥和混合水泥,但该措施不适用于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临时保障措施以现金保证金形式实施,金额为400菲律宾比索/吨或16.00菲律宾比索/40千克,有效期200天。


本页面内容由AI提炼生成,无法确保完全真实准确,不代表希财网官方立场,不构成投资建议。如需阅读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