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此次变更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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