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宝 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主要包括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采用追溯调整法。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此次变更为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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