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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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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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贤丰)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因其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此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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