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变更。此次变更为公司提供了更客观、公允的财务报告方式,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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