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此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变更后,销售费用减少311,053.84元,营业成本增加311,053.84元。公司表示此次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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