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户买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散户购买普通股是没有数量限制的,但是散户持股超过总股本的5%或者5%的整数倍时,要进行信息公告。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四项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根据持股比例,享有一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可以获得公司的股票分红,分红收益没有上下限,与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关。
3、优先认股权。当公司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优先权。
4、剩余资产分配权。公司破产后,在清偿完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债务后,如果公司还有剩余的资产,会继续偿还普通股股东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