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您理解得很对!
合同终止就意味着身故后,剩下的年金是不能继续领取的。因为保险公司在身故发生时,会一次性按合同规则赔付身故保险金(一般是「已交保费扣除已领年金」或「现金价值较高者」),赔付完成后,整个合同就结束了,剩余的养老金也不会再发放。
这里面的关键是看保单有没有「保证领取年限」:
- 像您的国寿鑫益丰年养老保险,通常是没这个条款的(市场大部分分红型年金险都是这样)。
- 举例:如果合同保障20年,但您领了15年后身故,最后5年的年金就拿不到了,只拿身故赔付的钱。
我的实用建议:
✅ 立刻翻开保单:找到「保险责任」或「身故理赔」部分(一般是第3-5页),它白纸黑字写清了赔付规则,这是最靠谱的。
✅ 优化养老方案:这类产品对早逝不太友好,如果您担心家人保障,我可以免费帮您分析合同,推荐含保证领取20年的替代品,组合增额寿险提高赔付额——节省保费的同时,保得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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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贴士:买年金险前,一定要问清楚「是否保证领取XX年」,现在优质产品能保证赔20-25年,即使人不在了,家人也能拿到剩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