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主要有两种报销方式:
1、参保人使用居民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挂号或者住院手续的办理之后,可以直接拿着相应的就医治疗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窗口进行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系统会直接根据清单判断可报销的部分,参保人直接结算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就可以了。
2、参保人如果以为没有携带医保卡或者是办理了异地医保备案等关系没有及时得到报销,那么可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回到自己参保地的医保服务中心进行零星报销,相应的报销费用在审核通过之后就会发放到该参保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中。
有的地区进行医保异地备案之后是可以直接在异地进行医保卡的使用和医保报销的,有的地区还没有实现医保异地直接使用,参保人如果有异地就医的需求,可以先咨询自己居民医保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工作人员。
武汉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
武汉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医疗等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200元。
2、住院报销
武汉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都是60%;在二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4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都是70%;在一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都是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