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鑫享颐2.0两全保险(互联网)介绍包括投保年龄、犹豫期、保险期间、缴费方式、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具体如下:
1、投保年龄:18-65周岁;
2、犹豫期:15天;
3、保险期间:10年、15年、20年、保至55周岁和保至60周岁;
4、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5、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 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 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②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对应比例: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 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6、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