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保障
108种重疾,分6组,最高赔付6次,若保单前2年内确诊首次重疾,只报销重疾治疗费用,若2年后确诊首次重疾,赔付保额、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三者取大,其余次数赔付100%基本保额;第2年后且在保单前10年确诊首次重疾,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中症保障
25种中症,最高赔付2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
轻症保障
40种轻症,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特定疾病额外赔(可选)
18岁前且合同生效2年后,确诊18种少儿特定疾病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18岁后且合同生效2年后,确诊13种男性/7种女性特定疾病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二次赔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后,间隔3年再次确诊对应疾病,赔付100%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基本保障。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