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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证金制度: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只需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作为保证金,就能拥有完整的期货合约所有权。一般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5%-15% 左右。这种制度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同时也带来了杠杆效应,使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点。例如,投资者想要买入价值 10 万元的期货合约,如果保证金比例为 10%,那么只需缴纳 1 万元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若市场行情朝着对投资者有利的方向发展,投资者的盈利会基于合约的全额价值计算,但如果行情不利,亏损也会基于全额价值,当亏损使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一定水平时,投资者就需要追加保证金或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涨跌停板制度:为限制期货价格的波动幅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价格波动不能超过预先设定的上限和下限,这个上下限就是涨跌停板。不同的期货品种涨跌停板幅度不同,通常是根据该品种的市场特性和价格波动情况来确定。当期货合约的价格达到涨跌停板时,交易所会暂停该合约的交易,直到价格恢复到合理范围内。比如,某期货品种的涨停板幅度为 5%,如果前一交易日该合约的结算价为 1000 元,那么当天该合约的最高价格不能超过 1000×(1 + 5%) = 1050 元。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会根据当日的结算价对投资者的持仓进行盈亏结算,并调整保证金账户。结算价通常是根据一定的计算方法得出,比如某段时间内的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值等。如果投资者当天盈利,盈利金额会增加到其保证金账户;如果亏损,亏损金额会从保证金账户中扣除。如果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水平,交易所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投资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否则可能会被强制平仓。
持仓限额制度: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这一制度有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防止个别投资者或机构通过大量持仓操纵市场价格。不同的期货品种、不同的交易所,持仓限额的具体标准会有所不同。
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 80% 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大户报告,交易所可以及时了解大户的交易动向,以便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一般来说,个人投资者不允许进行实物交割,在进入交割月之前就需要平仓。而企业投资者如果有实物交割的需求,需要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交割申请、准备交割货物等一系列程序。
强行平仓制度:当投资者的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水平,且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或者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或者当投资者出现违规行为时,交易所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会对投资者的仓位进行强制平仓。强制平仓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双向交易机制:投资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称为买入建仓或做多),预期价格上涨后获利;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称为卖出建仓或做空),预期价格下跌后获利。这种双向交易机制使得投资者在市场上涨和下跌行情中都有机会盈利,但也增加了交易的复杂性和风险。
T+0 交易制度: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随时开仓和平仓,没有次数和时间的限制。这意味着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仓位,具有较高的交易灵活性,但也要求投资者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
合约标准化:期货合约除价格外,其余条款都是事先规定好的,包括合约单位、交割月份、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等。标准化的条款使得期货合约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便于交易和转让。例如,黄金期货合约的标准交割单位、交割时间等都是在交易所预先确定好的,投资者在交易时只需关注价格和自己的交易策略。
期货强制平仓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
保证金不足:当投资者的保证金账户中的可用资金不足以维持其持仓所需的最低保证金要求时,期货公司会通知投资者追加保证金。如果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就可能会被强制平仓。具体而言,风险度(持仓保证金与账户总资金的比例)通常达到或超过一定百分比(多数交易所设定在 100% 到 120% 之间),可能触发强制平仓机制4。
持仓超限:持仓超出规定的限额标准,并且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平仓。比如某些期货品种对投资者的持仓数量有上限规定,如果投资者超过了这个限制,就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调整持仓,否则会被强制平仓1。
持仓不合规:相关期货品种持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例如有的交易所规定某些期货合约的持仓必须是一定数量的整数倍,投资者未按此要求调整持仓的话,可能会被强制平仓。
违规操作:投资者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比如违反了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则,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交易所会根据规定对投资者的持仓进行强制平仓16。
紧急情况: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例如在市场出现极端行情、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交易所为了维护市场稳定,可能会采取紧急措施,对部分或全部投资者的持仓进行强制平仓16。
进入交割月限制:对于不允许自然人进入交割月的期货合约,若自然人投资者违规持有进入交割月,期货公司会进行强制平仓。不同交易所和期货品种对于进入交割月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需要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期货交割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因期货品种和交易所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常见的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6:
最后交易日收盘价法:交割结算价 = 合约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这种方法简单直接,适用于一些市场流动性较好、价格波动相对稳定的期货品种。例如某些小型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在最后交易日如果市场交易较为平稳,就可能采用这种方式确定交割结算价。
最后交易日平均价法:交割结算价是最后交易日的平均价,通常是最后几分钟或几小时的平均价格。具体的时间区间由交易所规定。例如有的交易所规定取最后 30 分钟内的成交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交割结算价。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最后交易时刻的异常价格波动对结算价的影响,使结算价更能反映该时间段内的市场平均交易水平。
最后几个交易日平均价法:交割结算价是最后几个交易日的平均价,通过取一段时间的平均价格,可以进一步减少单日价格波动的影响,使结算价更具稳定性和代表性。比如有的期货品种以最后 5 个交易日的成交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交割结算价。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价格波动较大、需要更平滑的结算价来确定交割金额的期货品种6。
对于金融期货中的股指期货,以沪深 300、上证 50 及中证 500 等股指期货合约为例,其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 2 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期货爆仓并不一定会把资金全部亏掉。
首先,期货公司一般会设置保证金制度和强制平仓机制。当你的账户保证金比例下降到一定水平(通常称为平仓线)时,期货公司会通知你追加保证金。如果没有及时追加,期货公司为了控制风险,会对你的持仓进行强制平仓。
例如,你有 10 万元本金,买入期货合约后,由于市场行情不利,保证金比例下降到期货公司规定的平仓线,假设此时亏损了 6 万元,剩余 4 万元。期货公司进行强制平仓操作,平仓后账户内还会剩下一定的资金,通常不会亏得一分不剩。
然而,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如遇到连续的极端行情(例如市场出现巨大跳空缺口,直接跳过了强制平仓的价格区间)、交易流动性极差(无法及时平仓)等情况,就有可能亏完所有本金,甚至倒欠期货公司钱,这种情况被称为 “穿仓”,不过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见。
阅读全文明确对冲目的
首先要清楚是进行套期保值还是套利。如果是套期保值,比如企业担心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生产成本,或者担心产品价格下跌影响销售收入,就需要针对现货市场的风险敞口,在期货市场建立相反的头寸。例如,一家钢铁生产企业,预期未来铁矿石价格上涨会增加成本,那么就买入铁矿石期货合约来对冲成本上升的风险。如果是套利,要确定是跨期套利、跨品种套利还是跨市场套利,并且了解每种套利方式的利润来源和风险点。
选择合适的期货品种
对于套期保值对冲,要选择与现货资产紧密相关的期货品种。以玉米加工企业为例,在对冲玉米价格风险时,应选择玉米期货,因为其价格波动趋势与现货玉米最为相似。对于套利对冲,选择品种要考虑品种之间的相关性。如在进行豆油和豆粕的跨品种套利时,要知道它们都是大豆加工的产物,存在原料与成品之间的价格联动关系,当大豆价格波动或者加工利润变化时,豆油和豆粕的价格关系也会相应改变。
精确计算对冲比率
对冲比率是指期货合约数量与现货资产数量的比例。计算时要综合考虑现货和期货价格的波动幅度。例如,通过历史数据统计现货价格波动标准差和期货价格波动标准差,用现货价格波动标准差除以期货价格波动标准差,得到的数值可以作为确定对冲比率的参考。如果比值为 1.2,意味着每 1 单位的现货资产可能需要 1.2 单位的期货合约来进行有效对冲。
关注基差变化
基差是现货价格减去期货价格。在套期保值中,基差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对冲效果。如果基差缩小,对于卖出套期保值者不利,对于买入套期保值者有利;如果基差扩大,则情况相反。例如,在买入套期保值中,开始时基差为 - 10 元 / 吨,当套期保值结束时基差变为 - 20 元 / 吨,基差缩小,意味着期货价格上涨幅度超过现货价格上涨幅度,套期保值者在期货市场的盈利大于在现货市场的亏损,对冲效果较好。
把握交易时机
无论是套期保值还是套利,时机都很关键。在套期保值中,要在风险暴露之前建立期货头寸。例如,一家出口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后,就要立即考虑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锁定利润。在套利方面,要敏锐地捕捉市场价格的不合理价差。如在跨期套利中,当发现同一品种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价差明显偏离历史均值时,就是一个潜在的套利时机。
控制交易规模
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来确定交易规模。不要过度杠杆化,避免因市场微小波动而导致巨大损失。例如,一个投资者有 100 万元资金,在进行期货对冲交易时,按照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要求和自己的风险评估,最多只能交易价值 500 万元的期货合约。这样即使市场不利变动,也不会使自己的资金账户立即陷入巨大危机。
灵活运用止损和止盈策略
止损可以限制损失,止盈可以锁定利润。在对冲交易中,如果市场走势与预期相反,当亏损达到一定程度时,要果断止损。例如,在跨品种套利中,设定当价差扩大超过预期范围且亏损达到账户资金的 10% 时,就止损平仓。对于止盈,当达到预期利润目标时,也要及时平仓。如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当期货市场的盈利已经足以弥补现货市场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并且还有一定利润时,就可以考虑止盈。
分散风险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分散风险。一是进行多品种对冲,例如,在农产品期货对冲中,不仅对小麦价格风险进行对冲,还对玉米、大豆等相关农产品价格风险进行对冲。二是采用不同的对冲策略组合,如同时进行套期保值和套利操作,或者进行不同类型的套利(跨期、跨品种、跨市场)组合。这样可以降低单一品种或单一策略失败带来的风险。
深入研究市场和品种特性
了解期货市场的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因素,如利率变化、通货膨胀对期货价格的影响。同时,要研究每个期货品种的供求关系、季节性特点等。例如,白糖期货价格受甘蔗和甜菜的种植面积、气候条件、食糖消费旺季(如节假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在进行白糖期货对冲交易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做出更准确的决策。
持续监控和调整
期货市场是动态变化的,需要持续监控对冲交易的头寸。对于套期保值者,当现货资产数量、价格预期等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期货头寸。例如,企业原本预计购买 1000 吨原材料,已经在期货市场买入相应合约对冲,后来由于订单增加,需要购买 1500 吨,就需要增加期货合约的买入量。对于套利者,当价差变化不符合预期或者市场结构发生改变时,也要调整交易策略。
以下是一个期货对冲交易的真实案例:
一、案例背景
某航空公司需要定期购买大量航空燃油,其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影响巨大。航空燃油价格与原油期货价格高度相关。该航空公司为了对冲燃油价格上涨的风险,决定采用期货对冲策略。
二、具体操作
初期情况在年初,航空公司预计在 6 个月后需要购买 100 万桶航空燃油。当时原油期货市场上,6 个月后交割的原油期货合约价格为每桶 70 美元。航空公司担心原油价格上涨带动航空燃油价格上升,所以决定买入 1000 手(每手 1000 桶)原油期货合约(因为 1000×1000 = 100 万)来对冲价格风险。
价格变化情况经过 3 个月后,由于中东地区局势紧张,原油价格开始上涨。此时,现货市场航空燃油价格涨到了每桶 75 美元。与此同时,原油期货价格涨到了每桶 76 美元。航空公司持有的期货合约产生了盈利。
每桶期货合约盈利为:76 - 70 = 6 美元。1000 手期货合约(100 万桶)的总盈利为 6×100 万 = 600 万美元。
到期操作6 个月后,航空公司需要购买航空燃油。此时,航空燃油现货价格涨到了每桶 80 美元。而期货合约到期,航空公司在期货市场平仓。假设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收敛,期货价格也为每桶 80 美元。在期货市场上,每桶盈利为 80 - 70 = 10 美元,100 万桶的总盈利为 10×100 万 = 1000 万美元。
在现货市场购买 100 万桶航空燃油,按照每桶 80 美元的价格,需要花费 8000 万美元。但由于期货市场盈利 1000 万美元,实际成本相当于 8000 - 1000 = 7000 万美元。如果没有进行期货对冲,按照现货价格购买 100 万桶燃油,成本将是 8000 万美元。
三、总结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期货对冲交易帮助航空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了燃油的采购成本。不过,这个案例也有一定的理想成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基差风险等情况。比如,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变动幅度可能不一致,导致对冲效果没有这么理想。但总体而言,期货对冲交易在这个案例中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而面临的风险。
如果有 1 万本金炒期货爆仓了,具体赔多少钱、最多赔多少、是否会亏完以及是否会倒欠期货公司钱,取决于多种因素,以下是详细分析:
爆仓时的亏损情况分析
仓位影响:若满仓操作,比如买入的期货合约价值刚好是保证金的 10 倍,即 10 万元合约,当价格不利波动达到 10%,1 万元就亏完了 ,若此时期货公司强行平仓,可能实际亏损会在 8000 元到 10000 元左右,即爆仓后账户可能还剩 0 到 2000 元。
品种差异:不同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和价格波动特性不同。像玉米等农产品期货,保证金比例可能相对低些,价格波动通常也较平稳;而金属、能源期货的保证金比例较高,价格波动剧烈。以玉米期货为例,如果一手玉米期货保证金 3000 元左右,1 万元本金买 3 手,当价格波动不利时,亏损达到 7000 元左右可能爆仓,爆仓后账户剩余 3000 元左右。
最多可能的亏损情况
理论上:期货交易由于杠杆作用,亏损可能远超本金。如果杠杆比例为 10 倍,1 万元本金控制 10 万元合约,当合约价值下跌 20%,就亏 2 万元,远超本金。
极端情况:在极端行情下,如遇到连续涨停或跌停,投资者可能无法及时平仓。若持仓方向与行情相反,可能导致巨大亏损,不仅亏完本金,还可能倒欠期货公司钱 。
是否会亏完本金
一般情况:国内期货市场有涨跌停限制和强制平仓制度,当投资者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要求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所以一般不会亏完本金 。
特殊情况:若遇到极端行情,如市场出现大幅跳空开盘,使投资者持仓瞬间处于巨亏状态,且无法及时平仓,就可能亏完本金 。
是否会倒欠期货公司钱
多数情况:在国内正常期货交易中,基本不会倒欠期货公司钱,因为当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采取措施防止穿仓 。
极端情况:在一些极端市场条件下,如连续涨跌停、市场流动性极差等,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平仓,从而出现穿仓,倒欠期货公司钱 。
期货对冲交易不能保证稳赚不赔。
一、对冲交易的原理
期货对冲交易是指在期货市场中同时进行两笔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盈亏相抵的交易,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例如,一个农场主担心未来小麦价格下跌,他可以在期货市场卖出小麦期货合约;同时,一个面包生产商担心小麦价格上涨,他可以买入小麦期货合约。他们双方的交易方向相反,目的是对小麦价格波动的风险进行对冲。
套期保值型对冲假如一家出口企业与国外客户签订了一份在 3 个月后以固定价格交付一批铜材的合同。企业担心 3 个月后铜价下跌导致利润受损,于是在期货市场卖出与订单数量相当的铜期货合约。如果 3 个月后铜价真的下跌,企业在现货市场交付铜材时会有损失,但在期货市场上由于是做空,价格下跌会带来盈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现货市场的损失。
然而,如果 3 个月后铜价上涨,企业在现货市场交付铜材会获得额外的利润,但在期货市场上由于做空会出现亏损,两者相抵后,企业就无法享受到铜价上涨带来的全部收益。
套利型对冲跨期套利是一种常见的套利型对冲方式。例如,在同一期货品种不同交割月份合约之间进行套利。假设黄金期货 6 月合约价格为 450 元 / 克,12 月合约价格为 460 元 / 克,价差为 10 元 / 克。投资者认为这个价差不合理,未来会缩小,于是买入 6 月合约同时卖出 12 月合约。
如果价差如投资者预期缩小,比如缩小到 5 元 / 克,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平仓获利。但如果价差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比如扩大到 15 元 / 克,投资者就会出现亏损。
二、导致亏损的因素
基差风险基差是指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差值。在套期保值对冲过程中,基差的变动会影响对冲效果。例如,在上述铜材出口企业的例子中,基差可能由于仓储成本、运输成本、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如果基差扩大,企业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盈亏就不能完全对冲。
假设企业进行套期保值时,现货价格为 60000 元 / 吨,期货价格为 61000 元 / 吨,基差为 - 1000 元 / 吨。当套期保值结束时,现货价格变为 58000 元 / 吨,期货价格变为 59500 元 / 吨,基差变为 - 1500 元 / 吨。基差的这种不利变化会导致企业在期货市场的盈利不足以弥补现货市场的损失。
市场波动超出预期即使是套利型对冲,市场的波动也可能超出投资者的预期。例如,在跨品种套利中,投资者认为大豆和豆粕价格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于是根据两者的价差进行套利操作。但如果遇到极端天气导致大豆产量大幅下降,大豆和豆粕的价格关系可能会发生剧烈变化,使得原本预期的套利策略失效。
交易成本期货交易涉及手续费、保证金利息等成本。在对冲交易中,这些成本会不断累积。如果对冲交易的盈利不足以覆盖交易成本,就会导致实际亏损。例如,频繁进行小规模的对冲交易,每次交易的手续费占比较高,即使在价格波动上有一定的对冲效果,但扣除手续费后可能就没有盈利甚至出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