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持续强化股东股权监管
熊顾问
来源:希财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向社会公开了第六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这些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股东股权乱象是金融乱象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源头。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已累计向社会公开5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的股东股权乱象主要集中在股东资质不合格,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隐匿关联关系,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股权质押不受约束等问题。
监管部门公开违法违规股东,进一步明确了强化股东股权监管的导向,有助于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股东入股金融机构,必须端正动机,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不可非法干预公司经营。
监管部门应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股东监管制度机制,严格股东准入、压实股东责任、强化股东约束、优化股权结构,有效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护航金融稳定与安全。接下来,将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要标本兼治,还需依靠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用制度、规矩管人管事,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要构建完备的公司治理组织结构,持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董事会结构,形成监督合力。
股东股权乱象是金融乱象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源头。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已累计向社会公开5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的股东股权乱象主要集中在股东资质不合格,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隐匿关联关系,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股权质押不受约束等问题。
监管部门公开违法违规股东,进一步明确了强化股东股权监管的导向,有助于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股东入股金融机构,必须端正动机,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不可非法干预公司经营。
监管部门应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股东监管制度机制,严格股东准入、压实股东责任、强化股东约束、优化股权结构,有效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护航金融稳定与安全。接下来,将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要标本兼治,还需依靠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用制度、规矩管人管事,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要构建完备的公司治理组织结构,持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董事会结构,形成监督合力。
笔记参考: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406233110846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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